加大对违规店铺处罚力度,或被监管56天!

作者:EVA 阅读:803 时间:2017-03-07


关于变更《天猫规则》一般违规行为违规处理的公示通知


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天猫平台商品的规范性,更好的促进天猫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,天猫根据市场发展现状,本次变更于2017年3月6日公示通知,将于2017年3月13日正式生效。


变更后:天猫对会员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: (一)商家因一般违规行为,每扣十二分即被给予限制参加天猫营销活动七天、向天猫支付违约金一万元的处理; (二)商家因违反违背承诺 和/或 滥发信息的规定,除按照前款规定处理外,如累计被扣分达二十四分,则给予店铺监管七天的处理;如累计被扣分达三十六分,则给予店铺监管十四天的处理;如累计被扣分达四十八分,则给予店铺监管二十八天的处理;如累计被扣分达六十分,则给予店铺监管五十六天的处理。




关于新增《天猫赠品管理规范》的公示通知,3月8日生效


赠品定义:商家以商品交易为前提在商品或信息中承诺的、或是与买家约定的附赠产品或服务,以及在有奖式销售活动中提供的奖品。


第二章赠品发布要求及违规行为处理


第二条 商家应当在商品或信息中明示赠品的品种、规格、数量等要素。


第三条 赠品与出售商品合并展示时,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,天猫将下架该商品或信息:
(一)商品标题(含副标题)中,陈述赠品的品牌信息。

(二)赠品与售卖商品在主图中合并展示时,赠品相关信息单独作为商品主图进行展示,或主图中赠品信息的显著性高于售卖商品。


第四条 赠品本身需要法定经营资质的(如食品类等),商家若将此类商品作为赠品,应当具备该商品相关资质且获得天猫对应类目授权,否则,天猫将依据《天猫规则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
第五条 法律法规及平台禁止商家发布的商品或服务,不得作为赠品。商家发布该类违规商品或信息的,天猫将依据《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
第六条 通过抽奖方式开展的赠品活动,赠品价值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(含),否则,天猫将下架该商品或信息。若在店铺装修区等其他渠道发布的,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一分。





服饰类行业标准变更公示通知

天猫拟修订针对服饰类商品的第七张主图的展示标准。此次规则调整自2017年3月1日进行公示,将于2017年3月8日正式生效。